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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赢官司不料人去楼空
发布人:深圳市钟表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 2005-03-07人气:499
    日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莞龙见田震蕾表业制品厂假冒西铁城时计株式会社“CITIZEN ”手表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商标侵权的厂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星辰表(香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至此,一场为期近3年的维权行动最终以法律的名义为商标正名,然而,令赢家感到尴尬的是,侵权者早已人去楼空。
 据了解,“CITIZEN ”是西铁城公司的注册商标,1980年3月在我国注册,星辰表(香港)有限公司是西铁城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公司,而东莞震蕾表业制品厂是香港震蕾表业制品厂在东莞开设的一家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三来一补”企业,在未经“西铁城”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的任何授权及许可的情况下,该厂长期大量生产使用该商标的手表并销往各地。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6月,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东莞黄江龙见田震蕾表业制品厂先后二次执法检查,现场共查出该厂生产假冒“CITI-ZEN ”金属手表7840只。
 令人吃惊的是,在东莞市质监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该厂仍然置若罔闻大肆进行造假。此后,星辰表公司只得申请对厂商标侵权事实进行证据保全。2002年7月2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东莞龙见田震蕾表业制品厂进行突击检查,查获该厂生产的冒用“CITIZEN ”商标的手表成品6610只。
 据了解,该案正式立案后,震蕾表业制品厂曾以多种借口恶意拖延案件的审理时间,先于2002年8月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由于其申请缺乏事实和法律基础,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管辖权异议。后又不服该裁定,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被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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