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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知识产权专家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 2017-10-26人气:730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充分发挥我市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智囊作用,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水平,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专家聘期三年已满,我局拟重新聘请及增补知识产权专家委员会专家,现公开向社会征集知识产权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本次征集的知识产权专家,经审定后聘任为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委员会专家。根据我市政府部门知识产权工作需要,参加下列工作:

(一)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的长效机制提供智囊意见;

(二)参与研究和制定知识产权战略;

(三)参与承担本局知识产权软科学等课题的研究;

(四)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行政处理提供专家意见;

(五)参与知识产权的评审、评价、评估及鉴定;

(六)参与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和涉外维权工作;

(七)参与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人才培养工作;

(八)参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知识产权专业工作。

二、征集范围

行政机关、司法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中介机构等单位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征集范围重点是工作或长期生活在深圳、或长期关注研究并为深圳创新发展作出贡献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

三、征集时间

2017年本次征集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3日。之后常年接受申请,视情况分批审查确定。

四、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五、专家类别

本次征集的知识产权专家分为六大类:1、学术研究类;2、综合管理类;3、法律实务类; 4、专业技术类;5经济管理类;6媒体类。

六、专家条件

具备《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所规定的条件,愿意承担《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和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

七、程序规定

(一)各申请人请自行在附件下载《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申请表》或《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申请表推荐表》。

个人自荐的,需填写《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申请表》;单位推荐的,需填写《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申请表》和《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推荐表》,并将电子申请表发至houwt@szaic.gov.cn,YangHL1@szaic.gov.cn。

(二)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定期对申请资料进行汇总,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初审结果。

(三)初审结果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如公众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四)经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审定后,确定2017年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名单。

(五)专家应提交下列书面材料(原专家库专家除外),送至或邮寄至: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101室,联系人:侯雯婷,联系电话:83070700。我们将相关信息录入“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信息库”:

1.推荐单位盖章的《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推荐表》;

2.专家身份证明证件复印件;

3.专家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本人学历证明复印件;

5.本人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6.本人知识产权成果材料复印件;

7.其它与申请有关的证明资料。

对经审定不符合专家条件的,将告之理由。

八、专家待遇

聘请为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对议事事项和有关行政管理制度规定的知情权、建议权;

(二)对咨询方法、评价指标、鉴定方法、研究模式等的建议推荐权;

(三)独立、公正、公平地提出评审或咨询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四)按有关规定,接受聘请单位支付的劳务报酬;

(五)其他依法应享受的权利。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申请表

2.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推荐表

3.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10月24日

(联系人:侯雯婷、杨红柳,联系电话:83070700、83070181)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申请表.docx

附件2.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推荐表.docx

附件3.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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