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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小企业近期可申报政府项目汇整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 2018-09-23人气:652

9月第三周,企业本周您有 69 个项目可申报!

国家级

2018年动漫企业认定、重点动漫企业复审

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产业司      

受理时间:8/23——10/15

受理对象:

动漫企业包括:

(一)漫画创作企业;

(二)动画创作、制作企业;

(三)网络动漫(含手机动漫)创作、制作企业;

(四)动漫舞台剧(节)目制作、演出企业;

(五)动漫软件开发企业;

(六)动漫衍生产品研发、设计企业。

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为动漫企业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动漫企业经营动漫产品的主营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三)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收入占主营收入的50%以上;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或通过国家动漫人才专业认证的、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 ,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l0%以上;

(五)具有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相应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

(六)动漫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当年营业收入8%以上;

(七)动漫产品内容积极健康,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八)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守法经营。

资助标准:享受税收优惠

深圳市级

深圳市经信委服务业资金

2018年深圳市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

受理对象:2018年在深举办、符合规定条件的展会项目。

受理时间:

第四批:2019/1/14——1/25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200万

2018年深圳市专业展会场租资助资金

受理对象:2018年度在专业会展展馆举办的专业展会(包括跨年度展会),不包括人才招聘会、展销会及各种活动。

受理时间:

第三批:10/8——10/16

第四批:2019/1/14——1/22

资助标准:对2018年度在专业会展展馆举办的专业展会3万平米以内的场租给予2元/平方米/天的资助。

深圳市经信委其它类别项目

征集2018年度重大工业项目

受理对象:常年受理项目单位的入库申请,但2018年度提请市政府认定并纳入《市重大工业项目名录》项目的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18日。

现代会展——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

受理对象:资助申报主体须是展会或国际会议主办单位,有多个主办单位的,应由承担民事责任的一方申报,并出具委托协议。政府主办项目可由承办单位代为申请。

受理时间:长期受理,分批审批

资助标准:

1、展会培育期资助。对在深圳市举办、展览面积达到4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展会,最高按照实际租用场馆场租费用的25%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资助不超过5届。

2、展会成长资助。在深圳市举办、已过培育期的展会,在我市举办的已过培育期的重要展会,其展览面积比上届扩大20%及以上,或展览面积达到20000平方米或以上且比上届扩大4500平方米以上的,最高按实际增加租用场馆场租费用的5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第三方认证资助。对经市经贸信息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展会数据的认证费用,最高给予实际费用50%的资助,每次认证的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4、重大活动资助。市政府特别批准在深举办的重大会展活动,按照市政府批准项目和金额给予资助。

5、国际认证奖励。对在深圳市举办的获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国际展览机构认证的展会以及获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国际展览机构认证的我市展览机构,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奖励。

6、品牌展会奖励。对市经贸信息部门认定的品牌展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7、国际会议资助。对在深圳召开的国际会议最高按照实际场租费用50%、境内外专业媒体广告费用30%给予资助,每届会议的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政府财政已安排经费的会议不享受此项资助。

深圳市科创委高企认定类

高企认定类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受理对象: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及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企业需重新申请认定(2015年及以前认定的需重新认定);

受理时间:

第三批:

2018年08月14日—2018年09月25日

深圳市2018年第三批国高认定

主管部门:科创委

受理时间: 9/11——9/26

受理对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及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企业需重新申请认定(2015年及以前认定的需重新认定)

资助标准:

2018年度深圳市科创委资助新认定 5万,重新认定3万

其它各区均有认定奖励最高30万。

南方创投网预选2018中国独角兽(深圳)企业

受理对象:中国潜在独角兽企业标准

受理时间:截止至12.31

主管部门: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

深圳市2018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和复审

主管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受理时间:9/3——9/30

认定内容: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资助标准: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9年深圳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请

主管部门:深圳市科创委  

受理时间:8/22——9/24

受理项目:

1.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开发项目

2.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项目

资助标准: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万元,且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资助比例不超过中方研发投入资金的50%,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活动项 目资助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合理费用的50%。

2018年度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

主管部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先入库先安排”

资助标准:全年预算3000万,滚动资助(申请补助的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核定投资总额的40%。环保专项资金对列为年度资助重点类别的项目,无偿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00万元,贷款贴息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资助重点:

(一)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系统治理修复项目

(二)重点流域、区域企业优化升级项目

(三)重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和环境污染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四)获中央、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深圳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第二批扶持项目

主管部门: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受理时间:9/10——9/30

受理类别:

1.高端体育赛事资助  

2.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资助奖励  

3.体育企业贷款贴息资助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2000万

深圳市区级

1深圳市光明新区

012018年第二批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项目

主管部门: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

受理时间:8/27——9/27

受理对象:在新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资助标准:第六条 对年工业产值增速超过20%的新区工业100强工业企业按照当年增量的1%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于非新区工业100强企 业当年产值增量超过5000万元的,按照增量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第七条 支持大企业并购重组,新区工业100强工业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的,按照其并购产值新区增加部分的0.5%予以最高500 万元奖 励;对以收购、借壳上市以及换股吸收合并等市场化运作方式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在完成重组后一年内将注册地迁入新区的,按照市里政策 给予50%的配套奖励。

第八条 对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的项目、开展工业强基工程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的新区企业,根据市资助给予20%的配套支持。

2深圳市南山区

南山区经济发展专项

受理部门:南山区经济促进局

受理类别:

产业化技术升级资助项目——截止至9.30

结对产业园区产业转移补贴项目——截止至9.30

拟上市企业备案(常年受理)

现代物流资助项目——截止至9.30

旅游创新资助项目——截止至9.30

国际营销网络建设资助项目——截止至9.30

未来产业奖励项目——截止至10.10

信息服务和服务贸易资助项目——截止至9.30

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及企业承办展会及专业交流活动资助项目——截止至9.30

重点企业落户资助项目(非金融类)——截止至9.29

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截止至9.26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300万

2018年度第二批人才工作分项资金项目

受理部门: 南山区企业人才服务办

受理对象:

1.博士后设站单位项目资助(截止至10.25)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100万

前海合作区人才住房常态化配租项目

主管部门:前海管理局

截止日期: 2018年8月20日开始受理,有效期6个月

补贴标准:企业申请到的住房配租给本企业符合条件的人才

配租房源:

前海龙海家园人才住房1-8栋,共1645套。

配租对象:

(一)在前海注册或实际经营且承诺2年内不迁离前海的企业和机构(不含高尔夫、房地产类企业,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总部企业、港资企业和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的企业优先保障)。

(二)为前海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通过所在单位统一申请)。

申报类别和条件

(一)企业和机构只能选择以下一种类别进行申报:

1.总部企业

2.金融业企业

3.现代物流业企业

4.科技类机构

5.信息服务业企业

6.专业服务业企业

7.公共服务业企业

8.港资企业

9.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符合条件的人才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

企业申请所需材料和评分标准、申请人条件和所需材料详见附件《前海合作区龙海家园人才住房常态化配租方案》。

南山区科技创新分项资金——2018年度南山区第二批国内外发明专利等项目

主管部门:南山区科技创新局

受理时间:9/11——9/30

受理项目:

1.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支持计划(个人、企业)    

2.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奖励支持计划(个人、企业)

3.标准化工作(TCSCWG)支持计划    

4.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支持计划    

5.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与认证奖励支持计划

6.2017年度“创业之星”大赛奖金(末批)——延长至9.17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1000万

南山区经济发展专项——农业专项

主管部门:南山区经济促进局

受理时间: 9/10——9/27

受理项目:

1.农业龙头企业奖励项目

农业龙头企业奖励项目。区内获认定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20万元 的一次性奖励。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继续申请认定省级,或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将继续奖励差额部分。

2.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资助项目

3.农产品供给体系建设资助项目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100万

深圳市龙华区

2018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制造业分项

受理部门:龙华经济促进局

受理对象:

1. 企业技术中心资助类 (截止至12.31)  

2. 工业设计中心资助类 (截止至12.31)      

3. 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类 (截止至12.31)    

4. 各类工业园区资助类 (截止至12.31)

5. 产业载体建设资助类(截止至10.31)

6. 产业园区认定资助类(截止至10.31)

7. 企业技术改造(截止至9.30)

8.  企业境内上市和挂牌资助类(截止至11.30)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2000万

2018年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

主管部门: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受理类别:

1. 高交会参展活动备案(截止至10.15)

2. 科技金融(投资激励)扶持(截止至12.31)

3. 科技金融(贴息)扶持(截止至12.31)

4. 科技金融(贴保)扶持(截止至12.31)

5. 创新创业活动备案(截止至12.31)

6. 创新创业活动扶持评审(截止至12.31)

7. 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截止至12.31)

8. 高交会参展活动扶持(截止至10.15)

9. “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风险补偿扶持(截止至12.31)

10. “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贷款扶持(截止至12.31)

11. 科技计划科技创新园(创新产业园)房租资助(截止至10.18)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1500万

深圳市福田区

福田区支持行业协会发展资金项目(备案、申报)

受理部门:福田政府资金网

受理对象:

引入项目落户支持    

行业协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专项活动支持(高峰研讨会或重大研究项目)专项活动支持(展会或博览会)    

专项活动支持(重点行业数据统计调研)    

特殊项目支持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200万

2018福田区支持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和资助项目

受理部门:福田政府资金网

受理对象:

(一)股权投资和资助支持    

(二)市区联动支持    

受理时间:截止至11.30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2000万

福田区总部经济

受理部门:福田政府资金网

受理对象:

总部认定支持    

总部经营支持    

总部人才支持    

总部培育支持    

总部购置办公用房支持    

受理时间:截止至11.30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500万

福田区先进制造业

受理部门:福田政府资金网

受理对象:

工业百强支持    

工业经营支持    

新入库支持    

军民融合认定支持    

军民融合经营支持    

先进制造业-购置办公用房支持    

先进制造业-租赁工业厂房支持    

先进制造业-工业投资支持    

先进制造业-技术改造支持    

先进制造业-信息化支持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支持    

先进制造业-园区支持    

先进制造业-公共平台支持    

先进制造业-配套支持    

先进制造业-贷款贴息支持    

受理时间:截止至11.30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1000万

福田区现代服务业

受理部门:福田政府资金网

受理对象:

品牌引进支持

新业态引进支持

产销分离支持

连锁商业企业支持

旅行社认定支持

“绿色饭店”认定支持

景区认定支持

商贸企业认定支持

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支持

开设连锁门店支持

电商销售运营支持

商业增长支持--年度增长支持

商业增长支持--季度增长支持

旅行社入境经营支持

酒店入境经营支持

酒店营收经营支持

商业增长支持--新增入库支持

旅游示范点经营支持

现代服务业-购置办公用房支持

商贸企业提升经营环境和服务质量扶持(一般类)

商贸企业提升经营环境和服务质量支持(华强北商圈)

农产品可溯源支持

农产品冷链体系支持

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

信息化系统建设和改造项目配套支持

跨境电商“阳光化”通关试点配套支持

保费支持

重点经贸活动-承办单位支持    

重点经贸活动-参展企业支持    

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支持    

现代服务业-园区企业房租支持    

现代服务业-公共平台支持    

现代服务业-贷款贴息支持    

受理时间:截止至11.30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500万

福田区供应链产业

受理部门:福田政府资金网

受理对象:

供应链经营支持    

供应链产业-购置办公用房支持    

供应链产业-自用仓库用房支持-购置支持    

供应链产业-自用仓库用房支持-租赁支持    

供应链产业-自用仓库用房支持-自建支持    

供应链产业-专项活动支持    

供应链行业培训支持    

供应链产业-信息化支持    

供应链产业-贷款贴息支持    

受理时间:截止至11.30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300万

福田区专业服务业

受理部门:福田政府资金网

受理对象:

专业服务业-综合贡献奖-突出贡献奖    

专业服务业-综合贡献奖-经营增长奖    

专业服务业-人才培训支持    

专业服务业-购置办公用房支持    

律师事务所认定支持    

会计师事务所认定支持    

评估公司认定支持    

管理咨询机构认定支持    

专业服务业--园区建设支持    

专业服务业--园区认定支持    

专业服务业-贷款贴息支持    

受理时间:截止至11.30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500万

2018年福田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项目

主管部门:福田政府资金网

截止日期:截止至11.30

补贴标准:最高资助300万

受理类别:

1. 文化产业-产业园招商引资支持

2. 影视动漫演艺类企业引进支持

3. 艺术品投资、拍卖及交易平台引进支持

4. 艺术品投资、拍卖及交易平台建设支持

5. 文化产业-产业园建设支持

6. 文化产业-产业园认定支持

7. 文化产业-产业园运营支持

8. 文化产业-产业园上市培育支持

9. 文博会分会场和配套文化活动支持

10. 文化产业-重要大赛及论坛支持

11. 文化产业-园区房租支持

12. 文化产业-配套支持

13. 文化产业-贷款贴息支持

14. 文化产业-综合贡献支持

15. 影视动漫演艺类-电视台首播支持

16. 影视动漫演艺类-院线放映票房支持

17. 影视动漫演艺类-获奖支持

18. 影视动漫演艺类-宣传福田元素支持

19. 影视动漫演艺类-发行剧目支持

20. 影视动漫演艺类-商业演出支持

21. 文化产业-创意设计作品获奖支持

22. 文化产业-企业资质认定支持

23. 文化产业-R&D投入支持

24. 文化产业-人才奖励

2018年福田区支持时尚产业发展

主管部门:福田区产业资金

截止日期:6.19——11.30

补贴标准:最高支持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受理对象:1.本措施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文化时尚企业及民管注册地址在福田辖区内、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相关行业协会等。重点支持时装、内衣、服饰配品等领域的文化时尚企业。

受理类别:

1. 国际时尚总部基地支持

2. 时尚产业-办公用房购置支持

3. 时尚产业-产业园建设支持

4. 时尚产业-产业园运营支持

5. 时尚产业-产业园入驻企业上市培育支持

6. 时尚产业-园区房租支持

7. 时尚产业-重要大赛及论坛等支持

8. 时尚产业-贷款贴息支持

9. 时尚产业-综合贡献支持

10. 时尚产业-人才奖励

11. 时尚产业-R&D投入支持

12. 国际化拓展支持

13. 时尚产业-交易平台建设支持

14. 时尚产业-孵化平台建设支持

15. 独立设计师工作室支持

16. 时尚产业-开设品牌旗舰店等支持

福田区福田区建筑装饰设计产业资金

主管部门:福田区产业资金

截止日期:11.30

补贴标准:最高资助500万

受理类别:

1.建筑装饰设计-引进支持

2.建筑装饰设计-产业园建设支持

3.建筑装饰设计-重要大赛及论坛等支持

4.建筑装饰设计-贷款贴息支持

5.建筑装饰设计-综合贡献支持

6.建筑装饰设计-人才奖励

7.建筑装饰设计-创意设计作品获奖支持

8.建筑装饰设计-企业资质认定支持

9.建设装饰设计-R&D投入支持

科技创新绿色发展项目

受理部门:福田政府资金网

受理对象:注册登记、税务、统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和机构。

受理类别:

1. 绿色项目支持-节能环保应用项目

2. 绿色项目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

3. 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公共充电站建设

4. 充电设备建设支持-场地配套

5.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

6. 绿色专业服务支持

7. 新建建筑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8. 既有建筑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9. 节能环保示范支持-循环经济(或低碳)示范

10. 节能环保示范支持-节水示范单位

11. 节能环保示范支持-清洁生产

12. 科技创新-创新载体支持(截止至10.15)

13. 科技创新-研发机构支持(截止至10.15)

14. “珠江人才计划”团队支持(截止至10.15)

15. “孔雀计划”团队支持(截止至10.15)

16. R&D投入支持(截止至9.30)

17. 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基地)支持(截止至9.30)

18.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支持(截止至9.30)

19. 中国专利奖奖励支持(企业)(截止至9.30)

20. 中国专利奖奖励支持(个人)(截止至9.30)

21. 贯标认证支持(截止至9.30)

22. 专利支持(个人)(截止至9.30)

23. 专利支持(企业)(截止至9.30)

24. 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支持(截止至9.30)

25. 代理机构设立支持(截止至9.30)

26. 代理服务支持(截止至9.30)

27. 贯标辅导服务支持(截止至9.30)

28. 知识产权入股支持(截止至9.30)

29. 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奖励(企业)(截止至9.30)

30. 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奖励(个人)(截止至9.30)

31. 标准化-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机构支持(截止至9.30)

32. 标准化-完成标准研制项目的单位支持(截止至9.30)

33. 涉海资质认证配套支持(截止至9.30)

34. 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截止至11.30)

35. 知识产权质押贷(截止至11.30)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300万

2018福田区支持商协会发展

受理部门:福田政府资金网

受理对象:

注册地或实际主体运营地在福田辖区,且对福田的产业聚集、品牌推广、行业规范等方面具有影响带动作用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或经区政府批准支持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下称“商协会”)

受理时间:截止至11.30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500万

受理类别:

商协会-新落户支持

2.商协会-活力评估支持

3.商协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配套支持

4.商协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

5.商协会-国家级认定配套支持

6.商协会-信息化支持

7.商协会人才支持

8.商协会建设支持

9.商协会-办公用房租赁支持

10.商协会-展会支持

11.商协会-高端峰会支持

12.商协会-重大研究项目支持

13.商协会-重点行业数据统计调研支持

14.商协会-纳统支持

15.商协会-国际标准研制支持

16.商协会-国家标准研制支持

17.商协会-行业标准研制支持

18.商协会-院士工作站建站支持

19.商协会-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引进支持

20.商协会-高层次人才团队支持

21.商协会-招商引资支持

22.商协会-招商推介支持

23.商协会-特殊项目支持

2018年福田区支持金融业发展项目

受理部门:福田政府资金网

受理对象: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的持牌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和完成债券融资的企业。

受理时间:截止至11.30

受理类别:

1.金融业-购房支持

2.金融业-增资支持

3.金融业-金融租赁支持

4.金融业-债券融资支持

5.金融业-贷款风险补偿

6.金融业-专项保险支持

7.金融业-内设机构支持

8.金融业-金融服务机构配套支持(获国家、省、市级资金支持)

9.金融业-金融服务机构配套支持(获国家、省、市级嘉奖)

10.金融业-特色机构支持

11.金融业-专题活动支持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3000万

2018年福田区支持企业上市专项

受理部门:福田政府资金网

受理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的持牌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相关行业组织,完成债券融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拟上市企业,完成境内外上市的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

受理时间:截止至11.30

受理类别:

1.企业上市-辅导备案支持

2.企业上市-完成上市辅导支持

3.企业上市-境内上市支持

4.企业上市-境外上市支持

5.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支持

6.企业上市-购房支持

7.企业上市-贷款贴息支持

8.企业上市-上市服务机构支持

9.企业上市-专题活动支持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3000万

2018年福田区支持金融科技专项

受理部门:福田政府资金网

受理对象:本措施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的金融科技企业,重点实验室、金融科技产业园区、孵化器、加速器,金融科技青年人才培训基地及相关行业组织等。

受理时间:截止至11.30

受理类别:

1.金融科技-落户奖励(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

2.金融科技-人才住房支持(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

3.金融科技-落户奖励(非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

4.金融科技-人才住房支持(非香蜜湖金融科技指数)

5.金融科技-落户奖励(B轮及以上且估值5亿元的企业)

6.金融科技-人才住房支持(B轮及以上且估值5亿元的企业)

7.金融科技-落户奖励(经区政府同意)

8.金融科技-人才住房支持(经区政府同意)

9.金融科技-蜂巢体系支持-运营支持

10.金融科技-蜂巢体系支持-装修支持

11.金融科技-专项保险支持

12.金融科技-专题活动支持

13.金融科技-创新项目支持

14.金融科技-青年人才培训支持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3000万

2018年福田区支持招商引资若干政策项目

主管部门:福田区产业资金

截止日期:7.23——11.30

受理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新迁入或新设立在福田区内的企业。支持范围如下:

(一)经区政府认可的金融、现代服务、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文化创意等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

(二)对集聚产业资源或完善产业链具有重大作用的产业行业协会和平台类、服务类、科研类等机构。

(三)对改善社会民生或促进生态建设具有重大作用的医疗、教育、环保等机构。

(四)上市企业、完成上市辅导企业以及获得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拟迁入企业。

(五)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型企业(机构)。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3000万

资助类别:

1.招商引资-落户支持

2.招商引资-办公用房购置支持

3.招商引资-办公用房租赁支持

4.招商引资-办公用房装修支持

5.招商引资-搬迁安置支持

6.招商引资-人才住房支持

7.招商引资-招商推介活动支持

8.招商引资-招商合作机构支持

9.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支持

10.招商引资-产业链薄弱环节项目配套支持

福田区2018年第二批中小企业产业人才住房配租

主管部门: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截止日期: 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9月5日(工作日受理)

补贴标准:企业申请到的住房配租给本企业符合条件的人才

房源地址:

1.坤宜福苑: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大道南侧;

2.湖润名苑:龙华区观光路北侧大富工业区。

配租对象:经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

申报条件及类别:

(一)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地(或执业地,下同)和税务登记地在福田;

2.承诺5年内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不迁出福田;

3.在福田区2017年度纳税达50万元以上(含)。

(二)企业只能选择以下一种类别进行申报:

福田区发改局为节能环保产业企业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经促局为总部企业(经认定的福田区总部企业,金融、文化创意、物业建筑、科技创新类等属于其他部门主管的行业企业除外)、先进制造业、现代商贸旅游业、批发零售餐饮也、专业服务业、外贸业、现代农业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科创局为高新技术产业企业、专利代理机构、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住建局为建筑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文产办为建筑装饰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等文化创意企业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投资推广署(金融发展事务署)(下称“投融署”)为金融机构、金融服务机构及上市企业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财政局为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公司的主管部门。

2018年福田区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

主管部门:福田区产业资金网

受理对象: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人工智能类企业和人工智能基金管理公司 。人工智能类企业是指拥有自学习功能的计算机软硬件系统产品、或拥有能根据周边环境的感知做出合理行为并达到目标的计算机软硬件系 统产品、或拥有语音识别、图像识别、语义识别、专家系统等技术及产品的科技型企业。

受理类别:

1.人工智能基金落户支持——截止至10.15

2.基金项目招商支持——截止至10.15

3.人工智能项目落户支持——截止至10.15

4.人工智能企业租赁支持——租用社会物业——截止至12.31

5.人工智能企业租赁支持——租用区政府物业——截止至12.14

6.项目配套支持——截止至10.15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1000万

2018年福田区华强上步片区产业空间供给侧改革专项

主管部门:福田区产业资金网

受理时间:截止至11.30

受理对象:《措施》适用对象为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地、税务和统计关系在福田华强上步片区的创新型产业空间运营机构(众创空间、众创服务平台、联合办公空间运营机构、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型企业、重点研发机构。

受理类别:

1.运营机构租金支持

2.创新型企业租金支持

3.运营机构装修支持

4.融资配套奖励

5.综合贡献奖励

6.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

7.研发创新载体支持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2000万

深圳市盐田区

节能低碳与循环经济发展

受理部门: 盐田区发改局

受理对象:

1、节能低碳与循环经济发展    

2、合同能源管理类    

3、LNG拖车、LNG加气站    

4、绿色物流企业认定及资助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200万

创意港资助

受理部门:盐田区经促局

受理对象:

1、文化、电商专项扶持资金资助项目配套资助

2、荣誉奖励

3、市级立项资助建设的文化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配套资助

4、引进国家级研发中心/国家行业信息中心/指数发布机构而获得市级资助的配套资助

5、房租补贴

6、文博会分会场资助

7、文化创意企业原创项目资助

8、文化创意企业原创研发成果产业化及市场推广项目/电商企业创新模式项目资助

9、互联网企业资质认证资助

10、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在盐田区纳税的年度服务收入奖励

11、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资助

12、电子认证、电子支付、信用信息服务等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项目建设资助

13、企业入驻奖励

受理时间:截止至9.30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500万

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项目

受理部门:盐田区经济促进局

受理对象:

具体项目咨询合纵

受理时间: 项目受理时间日期:1.对技术升级、研发投入项目,项目在上一年度发生的,受理截至8月31日;项目在本年度发生并已完成的,9月1日开始受理申报。2.其他项目,项目在上一年度发生的,受理截至9月28日;项目在本年度发生并已完成的,10月1日开始受理申报。

深圳市盐田区科技计划项目

受理部门:区卫计局

受理对象:

社会公益项目资助范围:区内涉及资源环境、人口健康与保障、公共安全与公共管理和社会与社会发展等领域的社会公益问题研究。  

受理时间:截止至12.31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20万

盐田区精茂城及入驻企业资助项目

受理部门:盐田区经济促进局

受理对象:

"举办策划推广活动补贴" 对上一年度经区经促局备案的,精茂城及入驻企业在国内或境外举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策划推广活动给予补贴。

租金补贴—对入驻精茂城开展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跨境贸易及相关配套业务的企业给予房租补贴。

进口奖励—对精茂城及入驻企业,年进口额达到200万美元以上(含20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奖励。

受理时间:系统升级暂未开放。系统升级期间,请直接提交书面材料。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50万

深圳市大鹏新区

生命科学产业园和海洋生物产业园创新型产业用房租金资助

受理部门: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资助标准: 生命科学产业园和海洋生物产业园(以下简称“两园”)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租金资助。

2018年大鹏新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受理时间:9/1——9/30

受理项目:

1.节能减排改造项目。

2.节能与新能源产品项目。

3.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4.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项目。

5.绿色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6.绿色建筑项目。

7.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

8.节水项目。

资助标准: 最高资助300万

2018年大鹏新区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

主管部门:深圳市大鹏新区文体旅游局      

受理时间:9/5——9/30

受理对象:

"1. 体育产业园建设专项奖励    

2.区级以上体育产业园区扶持  

3.体育产业展会项目专项扶持    

4.体育产业赛事专项扶持    

5.体育产业职业联赛专项扶持    

6.体育培训项目专项扶持    

7.大型综合性文体场馆建设专项扶持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100万

深圳市龙岗区

龙岗区2018年科技项目

受理部门: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受理对象:

1. 科技金融扶持(科技型企业)    

2. 科技金融扶持(类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    

3. 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专项配套扶持    

4. 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配套扶持    

5. 国家、省科技计划及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配套扶持    

6. 新型科研机构建设扶持    

7. 技术转移交易激励    

8. 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配套扶持项目

9. 众创服务平台扶持    

10. 获奖企业激励    

11. 众创活动扶持    

12. 技术标准研制激励    

13. 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检测实验室扶持    

14. 区级产品检测中心认定扶持    

15. 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认定扶持    

16. 区级重点实验室认定扶持    

17. 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扶持    

18. 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认定扶持    

19. 区级科技创新产业园认定    

20. 集成电路扶持

21. 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国际孵化器合作扶持

22. 省、市级创新平台配套扶持    

23. 科技服务机构落户及业务开展扶持

24. 新兴组织机构运营扶持

25. 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

受理时间:

第四批:10月15日-11月15日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1000万

2018年龙岗区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

受理部门: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受理对象:

评审制

1.节能应用项目    

2.节水应用项目    

3.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4.低碳循环园区项目    

5.列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低碳城(镇)试点示范项目计划    

核准制

1.能源审计项目    

2.自愿性清洁生产项目    

3.配套奖励项目    

4.绿色建筑项目    

5.清洁能源汽车    

6.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7.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受理时间:全年受理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1500万

2018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零售业专项扶持

主管部门:龙岗区政府在线

截止日期:4/15——10/31

受理对象: 申报主体必须是注册、纳税地均在龙岗区的法人企业。

资助标准:

1.评得“中国连锁百强”的企业,按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评得“深圳连锁经营50强”的企业,按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最高30万元。

2.对新建成开业的商业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在建成开业一年后,按购物中心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1%对购物中心运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300万元。

3.连锁零售企业开设的分店是在龙岗区注册、纳税的法人企业,在分店项目开业一年后,按该分店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注册地在深圳市(非龙岗区)的,按该分店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

4.对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零售企业,给予每家企业60万元奖励;零售企业超过上述增速的,每提高3个百分点再奖励20万元,每家企业全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连锁零售企业开设的社区连锁超市和连锁餐饮企业开设的社区连锁餐饮店,在开业一年后,按连锁店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20%比例给予连锁零售企业一次性扶持,单个项目扶持额最高为20万元。

2018年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品牌餐饮业专项扶持

主管部门:龙岗区政府在线

截止日期:4/15——10/31

受理对象:(一)申报主体必须是注册、纳税地均在龙岗区的法人企业。(二)企业应在获得相关认定的当年或第二年提出扶持申请。

资助标准:

1.对通过HACCP认证并获得国家五钻级称号的餐饮服务企业,按该企业获得称号当年营业收入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2.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或“中华餐饮名店”称号的餐饮服务企业按该企业获得称号当年营业收入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对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的餐饮服务企业按该企业获得称号当年营业收入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获得“深圳市知名品牌”的餐饮服务企业按该企业获得称号当年营业收入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万元。

2018龙岗区经发资金

主管部门: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受理时间:看下方子项具体受理时间

受理类别:

1. 行业协会专项扶持——9.10至11.30

2. 上市配套扶持——全年受理

3. 传统优势产业配套扶持——全年受理

4. 商标扶持  ——全年受理

5. 军民融合配套扶持 ——全年受理  

6. 技术中心配套扶持 ——全年受理

7. 技术改造配套扶持  ——全年受理

8. 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扶持 ——截止至9.30

9. 完成能效提升项目一年内的企业扶持(能效对标扶持)——全年受理

10. 绿色制造体系试点创建及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扶持——全年受理

11. 工业强基配套扶持 ——全年受理

12. 信息化配套扶持 ——全年受理

13. 电机能效提升配套扶持 ——全年受理

14. 零售业专项扶持——全年受理

(一)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专项扶持

(二)进一步提升消费载体专项扶持

(三)挖掘居民消费潜力专项扶持

15.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专项扶持(截止至10.14)  

16.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中心认定扶持(截止至10.14)  

17.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中心租金扶持(截止至10.14)  

18.生产性服务业集聚中心建设扶持(截止至10.14)  

19.区级工业设计中心专项扶持(截止至10.14)  

(1)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部门)的企业

(2)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区级工业设计中心

20.服务业总部企业配套扶持——全年受理

21.促消费配套扶持 ——全年受理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5000万

龙岗区2018年准“四上”企业核查及“四上”企业入库工作

主管部门: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受理时间:9/5——11/10

核查对象:龙岗区2018年准“四上”企业核查单位(名单另发)

资助标准:对新入库企业10万元支持 (有行业类别区分)

龙岗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专项扶持资金

主管部门: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受理时间: 9/7——9/20

受理对象:扶持对象是在龙岗区从事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移动式处理企业和龙岗区注册的固定式处理企业,以及龙岗区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使用企业(含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和工程项目)。

受理项目:

(一)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

(二)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

(三)工程项目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100万

2018年第二批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主管部门: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受理时间: 9/10——10/15

受理对象:扶持对象为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涉农企业和农业科研机构。申报专项资金的 项目分为评审制项目和核准制项目。

受理项目:

(一) 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项目  

(二)农业高新技术项目  

(三)农业产业化项目

评定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按照市级奖励金额的50%给予扶持。即:评定为深圳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一次性扶持15万元;评定为广东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一次性扶持25万元;评定为国家级重点农业龙 头企业,一次性扶持35万元。  

(四) 现代休闲农业建设项目  

(五) 种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项目  

(六)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资助标准:最高资助100万

深圳市罗湖区

总部经济

主管部门: 经济促进局

截止日期:8/21——12/31

补贴标准: 最高资助6000万

受理类别:

1. 鼓励总部企业落户罗湖  

2. 鼓励总部企业新购买自用办公用房  

3. 鼓励总部企业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4. 鼓励总部企业新购买、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5. 鼓励总部企业装修自用办公用房  

6. 鼓励总部企业管理团队发展  

7. 鼓励机构引进总部企业

专业园区

主管部门:经济促进局,科技创新局,投资推广局

截止日期:8/21——12/31

补贴标准: 最高资助1500万

受理类别:

1. 建设经费扶持  

2. 运营扶持  

3. 鼓励新注册、新迁入企业入驻专业园区  

4. 鼓励专业园区获得国家、省、市支持

金融业

主管部门:投资推广局

截止日期:8/21——12/31

补贴标准: 最高资助6000万

受理类别:

1. 鼓励金融机构落户罗湖  

2. 鼓励金融机构购买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 购房扶持、租房扶持、装修扶持)

3. 鼓励各类持牌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机构设立专业平台服务公司,为基金、互联网金融机构等创新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的平台  

4. 鼓励金融机构经营发展  

5. 鼓励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企业改制上市、鼓励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鼓励企业并购重组、鼓励个人或机构进行股权交易、资产并购)

6. 鼓励其他金融机构发展  

7. 鼓励金融机构管理团队发展  

8. 鼓励金融科技企业集聚发展  

9. 鼓励机构引进金融机构  

商贸流通业及电子商务

主管部门:经济促进局

截止日期:8/21——12/31

补贴标准: 最高资助400万

受理类别:

1. 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落户罗湖  

2. 鼓励辖区限额以上批发企业、零售企业、餐饮企业做大商业规模  

3. 鼓励辖区限额以上批发企业、零售企业、餐饮企业持续保持商业增长  

4. 鼓励成立统一收银、核算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专业市场等独立法人单位  

5. 支持辖区品牌连锁总部企业开设直营分店  

6. 支持辖区企业提升品牌信誉  

7. 支持辖区“烂尾楼”、空置商业物业、以及散户经营为主的传统专业市场升级改造成为统一经营管理的时尚特色主题商场  

8. 支持辖区不同商厦或商场之间空间连通(参与空间连通项目、实施空间连通项目)

9. 支持辖区大型商业网点升级改造  

10. 鼓励优质品牌、新零售新物种落户罗湖( 鼓励品牌企业在罗湖开设首家品牌专营店、鼓励商场或物业业主引进开设首家品牌专营店)

11. 鼓励专业市场积极引进或培育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  

12. 鼓励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落户罗湖  

13.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  

14. 鼓励知名电商平台参与推动辖区实体商家转型升级  

15. 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布局实体店  

16. 鼓励跨境电商集聚发展  

17. 鼓励电商企业优化运营

专业服务业

主管部门:经济促进局

截止日期:8/21——12/31

补贴标准: 最高资助1000万

受理类别:

1. 鼓励专业服务业企业迁入罗湖  

2. 鼓励专业服务业企业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  

3. 鼓励专业服务业企业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4. 鼓励专业服务业企业新购买、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5. 鼓励专业服务业企业装修自用办公用房  

6. 鼓励专业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管理团队扶持、执业人数增长扶持、百强扶持)

7. 鼓励知名旅行社、大型旅游企业落户罗湖  

8. 鼓励辖区旅行社创优提质,扩大品牌影响力  

9. 鼓励辖区旅行社持续经营,做大做强  

10. 鼓励辖区旅行社积极开发对口帮扶或合作地区特色旅游产品和线路  

11. 鼓励辖区住宿业转型升级(引进扶持、星级酒店扶持、引进国际知名品牌酒店经营管理团队扶持、酒店升级改造扶持)

12. 鼓励辖区限额以上住宿企业规模经营  

13. 鼓励辖区住宿企业保持增长、做大做强  

14. 鼓励积极申报评定A级景区  

15. 鼓励知名机构承接辖区打造国际消费中心、总部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等重大课题调研、咨询项目  

16. 鼓励机构承接辖区建设海绵城市项目  

17. 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社团组织与区政府合作在罗湖区新设立公共性、行业性、开放性产业服务平台  

18. 鼓励行业性社团组织迁入罗湖或者在罗湖新设立

时尚创意设计产业

主管部门:经济促进局

截止日期:8/21——12/31

补贴标准: 最高资助6000万

受理类别:

1. 鼓励时尚创意设计企业落户发展  

2. 鼓励企业新购买自用办公用房  

3. 鼓励企业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  

4. 鼓励企业装修自用办公用房  

5. 鼓励时尚创意设计行业规模化发展  

6. 鼓励企业获得国家、省、市扶持  

7. 鼓励企业参与重点企业认定  

8. 鼓励通过展会提升品牌  

9. 鼓励企业参加行业评比活动  

10. 设计师奖励  

11. 鼓励独立设计师工作室集聚发展  

12. 强时尚创意设计师国际交流  

13. 支持辖区企业创造版权成果  

14. 鼓励文化企业在罗湖辖区进行版权交易  

鼓励时尚创意设计企业和设计师通过司法途径保护知识产权

黄金珠宝及其他工业发展

主管部门:经济促进局

截止日期:8/21——12/31

补贴标准: 最高资助2000万

受理类别:

1.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业总产值扶持、工业增加值扶持)

2. 鼓励企业按照国家、省、市支持的方向建设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实施工业互联网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等  

3. 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实施技术改造  

4. 鼓励企业“机器换人”  

5. 鼓励企业设立技术中心  

6.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  

7. 鼓励企业加强质量建设与品牌提升 (第一款、第二款)

8. 推动企业“两化融合”  

9. 推动军民融合发展  

10. 鼓励辖区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  

11. 鼓励企业引进高级技术人才  

12. 市级配套支持

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

主管部门: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罗湖局

截止日期:8/21——12/31

补贴标准: 最高资助100万

受理类别:

鼓励辖区企事业单位争创品牌  

1. 鼓励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组织提升质量  

2. 鼓励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组织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深圳标准建设(标准化技术机构扶持、标准研制-主导国际标准制定、标准研制-主导国家标准制定、标准研制-主导行业标准制定、标准研制-主导广东省地方标准制定、标准研制-主导特区技术规范、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深圳市团体标准制定、标准研制-企业产品标准研制扶持、企业标准联盟机制培育扶持、国外技术贸易措施研究扶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扶持、深圳标准认证扶持、重大标准化战略事项扶持)

科技创新

主管部门:科技创新局

截止日期:8/21——12/31

补贴标准: 最高资助1000万

受理类别:

1. 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截止至 9.27

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助——截止至 9.20  

3. 专利申请资助计划

4. 科技奖励支持计划

5. 新兴产业园区资助计划 ——待定  

6. 房租补贴 ——待定  

7. 科技交流活动资助——待定

8. 科技服务机构支持计划 ——截止至 9.20

节能减排

主管部门:发改局

截止日期:8/21——12/31

补贴标准: 最高资助100万

受理类别:

1. 鼓励自主实施节能改造项目  

2. 鼓励投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3. 鼓励申请认证绿色建筑项目  

4. 鼓励申请认定装配式建筑项目  

5. 鼓励申请认定建筑废弃物现场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6. 鼓励建设新能源汽车快速充电桩(第一款、第二款)

7. 鼓励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8. 鼓励能源审计和节能考核项目(第一款、第二款)

9. 鼓励绿色信贷项目  

10. 鼓励能源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11. 鼓励循环经济(或低碳)示范项目  

12. 鼓励海绵城市示范项目 


转载自深圳市中小企业沙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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