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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两项新指令对钟表出口将产生影响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
发布人:深圳市钟表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 2004-06-14人气:573

今年2月,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中发布了《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2002/96/EC)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2002/95/EC)两项强制性的技术法规。它的实施将对中国的电子电气设备产品的出口产生极大冲击,应引起所有的相关政府及生产企业的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订积极的应对措施,否则将由于增加巨额回收成本和对部分物质的限制使用,使大部分此类产品不得不退出欧盟市场。

2002/96/EC指令规定纳入报废回收管理的产品有10大类145种,两指令的适用范围几乎涵盖了中国全部出口电子电气设备产品,其中包括钟表。

两指令实施时间表及基本内容:

2004年8月13日前,欧盟各国成员将被要求建立监视实施。

2005年8月13日前,确保生产者提供为回收各环节所需的资金;确保建立可得到和可使用的免费送回系统,或在销售新产品时一对一地免费返回功能相同的废弃物;由生产者建立和运行独立或集中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送还系统;此前的“历史垃圾”根据各生产厂家目前在市场上所占份额,按比例分摊执行。

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场的产品生产者有责任为自己产品的回收处理提供资金。生产者保证提供回收处理资金的履责方式有:1以合理比例分摊负担方式;2参加回收保险方式;3开立专门帐户方式。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要印有便于分类收集的适当标志。2006年7月1日起,投放市场的新电子电气设备产品不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PBDE),聚溴联苯(PBB)等六种有害物质。

2006年12月31日前,保证生产者实现有关目标。

2008年12月31日前,建立一个有强制性目标的回收制度。

 

欧盟这两项指令虽是为减少废弃电子电气设备和其中的部分有害物质对环境影响而产生的严格法规,实际上是对电子电气设备出口产品设置的两道很大的贸易技术壁垒。

从以上实施时间表和对应的执行内部上我们可以看到,这两项指令到2004年8月13日正式实施前尚有一段过渡期,为确保生产企业对外贸易不受损失,我会将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研究工作,制定应对措施,保护企业切身利益。

同时,呼吁钟表出口生产企业应从以下方面考虑,并尽量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1、产品是否需要重新或局部修改设计;

2、采用可更换零部件;

3、可回收和可循环材料的选择;

4、研发取代六种有害物质[铅、汞、镉、六价铬、聚溴二苯醚(PBDE)、聚溴联苯(PBB)]的替代品;

5、研究可能的回收方法;

6、选择回收途径;

7、回收成本如何消化;

8、回收措施如何落实等。

 

还要特别指出的是,按照这两项指令安排,随后还会有其他规则陆续制定,集中财务计划的建立;生产者向购买者提出回收费用的正确标识和分类收信标志的制订;由于含有污染而在返还地点被拒绝时如何安排;在适当的时候扩大“有害物质”的范围;违反这两个指令的惩罚措施等等。对此我们要密切关注、跟进这两项指令在实施过程中的发展变化,及时采取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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