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知名品牌”评价活动公告

  • 特约公告
  • 2006-06-22
  •   遵照深府[2003]64号文件精神,在市贸工局、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科信局、安监局、药监局、市金融办、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政府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市工经联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与报业集团、广电集团联合开展的深圳知名品牌评价活动已成功举办了三届,招商银行、平安保险、中集、飞亚达等141个优秀企业品牌荣获“深圳知名品牌”。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活动是我市实施名牌战略的主体活动,是建设创新型城市、发展循环经济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培育、推广品牌和提升企业品牌资产价值的良好平台。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第四届“深圳知名品牌”评价活动于6月13日起正式启动。秘书处即日起接受企业申报,欢迎积极参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价体系:建立以市场评价为主的综合评价体系。

      二、评价原则:坚持市场化评价的原则;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价与培育相结合的原则;企业自愿申报和行业协会推荐相结合的原则;不收取申报和评审费用的原则。

      三、申报条件和表彰奖励的形式及相关条款请查阅深圳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网站:www.sfie.org.cn“名牌战略”

      对经评价确认的“深圳知名品牌”,享有在获奖品牌包装物和有关宣传活动中标注“深圳知名品牌”的标志资格(标注期三年)。并优先给予“原产地标记保护”的注册认证。其出口产品享受绿色通道和优先评定一类企业等优惠政策。

      四、申报办法
      1、欢迎广大深圳企业自愿申报,积极参与。
      2、凡申报“深圳知名品牌”的企业,请登录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网站:www.sfie.org.cn“名牌战
        略” ,根据本企业所属的行业下载活动的通知和申报表格,并请认真阅读申报表格的填表
        说明,按要求填报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申报时间为6月13日—8月11日。企业填写好的申报表须经本行业协会审核,并签署推荐意
        见、盖章。请各相关行业协会宣传、组织企业申报,并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报送深圳市工业
        经济联合会。
      地址:市府二办六楼663室     邮编:518006
      联 系 人:王川一 、王薇     传真:82099132、82099290
      咨询电话:82104904、82099356、82104169
      工经联网站:www.sfie.org.cn“名牌战略”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