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以下简称“中国钟表展”)感谢广大钟表企业的支持和信任!
“中国钟表展”主办机构中国钟表协会、深圳市钟表行业协会(以下合称“主办机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2013年特装企业抽签工作总结,在征求了指导委员会、筹委会、主要参展企业、承办机构深圳市晶品会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办机构”)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后,决定对2014年“中国钟表展”特装展位的抽签选位方式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满足展会、行业与企业发展的各方需要。经讨论,主办机构决定2014年--2016年“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特装展位抽签选位方式实行以下流程和规则:
一、 抽签流程
申请阶段:
主承办机构公示参展资料(图纸、价格、规划、抽签方案、规则、评分表等),参展商确认参展面积(2013年参展商如需扩大原有展位面积,须于文件公示日起24小时内提出申请,否则主承办机构有权不予考虑)——参展商提交《2014年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特装展位抽签评定表》(以下简称“评定表“)—— 筹委会与承办机构评定各组别特装展位参展企业批次次序。
抽签选位:
参展企业签署《2014年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特装展位抽签协议》(以下简称“抽签协议”)——分批抽签选位——参展企业根据抽签结果签署《2014年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参展协议》或者《2014年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连续叁年参展协议》
二、 抽签日程
日期 |
内容 |
2013年12月19日前 |
主承办机构公示抽签规则、《2014年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特装空地选位方案》、价格、图纸等文件 |
2013年12月24日 |
各参展商提交《评定表》 |
2013年12月26日 |
承办机构按各参展商预报名特装展位面积完成评定表的统计收集、排名;公示图纸(抽签图) |
2013年12月31日起 |
各参展商按预报名参展面积大小,按不同时段(各组别抽签时间按承办机构公布时间为准)开展分组别、批次抽签工作,参展商签署《抽签协议》后开展抽签选位程序,确认展位。 确认展位后参展商现场签署《2014年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参展协议》或者《2014年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连续叁届参展协议》 |
三、抽签规则
1. 抽签主体
全馆特装企业均采用抽签选位方式确认展位位置,以下企业可在等同面积或其他面积抽签仪式结束后从剩余展位中选取。
1) 不选择抽签选位的企业;
2) 错过同组抽签日期的企业;
3) 未提交或者提交无效的报名表格(包括《评定表》等)的企业。
2. 企业自评
1) 凡报名参加1号馆120平米及以上的特装展位参展商,在规定时间内向承办机构提交《评定表》,承办机构按照《评定表》进行核查和评分,最终将以分数高低和申请参展面积分级(并列分数的企业统一列入同级),按不超过8家/级的原则进行抽签。
2) 承办机构如对《评定表》中的数据有疑议,则有权要求参展商提供审计报告(含上市公司年报)等资料进行核对。如参展商不予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核对,则承办机构有权对《评定表》中的数据不予认可,从而导致的抽签次序不利后果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3) 承办机构应与参展商签署《保密协议》,承办机构保证对参展商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等商业秘密保密,并承诺指定专人抄录对应数据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相关资料不得复印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保存。《评定表》作为重要资料,由“中国钟表展”筹委会执行主席签字后生效,承办机构只向填报企业提供副本并做好保密管理,不得对外公布。
3. 抽签形式及程序
1) 参与抽签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展会主办机构指定的抽签现场,企业在提交《抽签协议》后,以相同的展位面积为单位进行分组抽选。分组抽选内“一签三年”企业拥有各级别内展位优先选择权。按照所抽选的数字(由小至大顺序)依次挑选展位。(需自评的企业在相同展位面积的基础上按照评定分值进行分组 )
2) 按照申报的展位面积抽签选位后,签署《2014年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参展协议》或《2014年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连续叁届参展协议》。
4. 三年续签
抽签选位前,参展商可自愿选择签署《2014年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连续叁届参展协议》,主办机构保证2014年所选展位位置和价格连续三年不变。“一签三年”的参展商于自评后所属组别之级别内拥有优先选择展位的权利。
例:某企业报名参加240平米特装展位抽签,自评后分数属于240平米特装展位内第二批次参与抽签选位企业类别;如选择“一签三年”,可于该批次内优先选位,如超过2家以上企业意愿签署协议,即采取抽签决定选位次序。
5. 法律责任
1) 《2014年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特装展位抽签协议》、《2014年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特装展位抽签评定表》、《2014年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特装展位抽签规则》、《2014年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参展协议》、《2014年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连续叁届参展协议》等相关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参展商签署相关文件后应严格执行其所负义务;否则,参展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 为了保证展会能顺利进行,参与抽签企业确认展位并签署协议后,承诺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要求调换展位,除非与同等条件的参展商达成协议,并经主办机构审查同意。
3) 参展商应严格遵守《参展商手册》及相关参展规则。
本规则由“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筹备委员会表决通过,交由承办机构执行!
本规则自2013年12月18日-12月30日在“www.szwatchfair.com”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官网”、“www.ewatch.cn”中国钟表信息平台”、“www.fitime.cn”深圳市晶品会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信息平台对外公示。
中国(深圳)国际钟表展览会
主办机构:中国钟表协会
深圳市钟表行业协会
承办机构:深圳市晶品会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