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与银行开展税费网上支付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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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11-22
  •   在线国际商报讯 11月18日,海关总署与中国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关于开展税费网上支付银行担保协议签字。上述3家商业银行将正式成为首批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税费网上支付担保的银行。这一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海关税收担保制度建设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海关总署副署长盛光祖在签字仪式上说,建立网上税费支付的担保制度是海关税收担保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内容就是要在充分利用现代电子支付手段的基础上,引入由银行作为担保人的第三方税收担保机制,从而在实现高效便捷通关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税收安全。

      网上税费支付担保实质上是电子支付方式和税收担保制度的有机结合,它是通过商业银行与进出口纳税人之间签订担保协议,由商业银行向海关提供纳税义务人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担保的一项新兴银行业务。凡已办理网上支付手续并按海关要求由银行提供了网上税费支付担保的纳税义务人,可以在海关审结报关单证后,在税费实际支付前提取货物。

      长期以来,海关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从1999年海关税收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以来,连续6年实现大幅增长。2004年海关税收超过4744亿元,占中央财政收入的31%和中央本级收入的32.8%。今年预计税收总数将突破5200亿元。2003年以电子支付为主要内容的网上税费支付项目开始投入运营,至今全国已经有10家银行正式参与了网上支付项目,今年前10个月通过网上支付缴纳的税款近400亿元。

      据了解,网上支付税费担保是一种可循环使用的总担保。纳税义务人只需向海关提交一次担保备案,就可以在担保总额内对连续进口的多笔税费进行担保,而且一旦某笔税费的担保义务解除,相应的担保额度自动恢复,从而可以循环使用。是否提供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为哪些企业提供担保完全由银行自主评估决定。银行按照自身规定和市场规则,对企业的资信情况审核,并决定是否给予担保以及相应的担保额度。纳税义务人取得银行担保文件后,只需按要求向海关备案即可。

      据海关总署关税司司长高融昆介绍,网上支付税费担保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即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实现的担保,可以有效促进贸易发展,促进贸易便利化,减少企业成本。在担保制度下,纳税义务人无需缴纳有关税费,在海关审结有关单证后即可提取货物,税费可以在规定的缴款期限内任意一天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税款。税单的取送工作则由银行完成,纳税义务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税费缴纳的全部工作。同时,实行网上支付税费担保有利于扩展银行业务,增加银行收益。中国银行已经把此项业务作为一项新的金融衍生产品向市场推出。2005年海关税收总额将达到5000多亿元,而目前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业务量还是“0”,因此可以说这5000亿元都是银行的潜在市场。更重要的是实行税费网上支付担保有利于保障海关税费安全。

      高融昆透露,在对网上支付税费担保业务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不断完善后,海关总署将尽快启动税收担保制度建立的第二步工作,即建立非网上支付税收担保制度,从而在全国实施统一的税收担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