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2004年年底前,中国将出台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定期沟通协商机制;发挥中介机构在打击侵权行为,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中的作用。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李玲在19日举行的中国-欧盟-日本知识产权研讨会记者招待会上作上述表示。据李玲介绍,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国在完善立法的同时还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侵权盗版的行为。
2003年,全国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7489件,罚款总额2.42亿元;全国各级专利管理机关立案查处冒充专利案件1600多件;各级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案件23013件,收缴盗版品超过6797万件;各级海关共查处知识产权案件756起,较上年增长76%;各级公安机关破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162件,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5004名;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401件,结案399件,判刑551人。李玲表示,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在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侵权盗版行为的同时,中国还要努力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