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协会明年起“独立” 不再与政府部门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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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4-12-29
  •     《深圳市行业协会民间化工作实施方案》经深圳市委、市政府批准昨天(12月28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标志着深圳市行业协会民间化进程已全面启动。方案计划在行业协会基本实现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民间化后,再用2—3年时间,在深圳市基本形成一支“民间化”的,按市场经济规则和国际惯例运作的行业协会群体。
        根据新公布的方案,深圳市行业协会的民间化进程将从146个经济类行业协会开始,并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第一步到今年年底,基本实现组织机构的“民间化”,实现人、财、物的独立。在行业协会任职的31个党政和其他国家机关的110名公职人员及各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辞去所兼任的行业协会职务,名誉职务、顾问等也不再兼任,全部退出行业协会。同时,协会不再与政府部门合署办公,建立独立的协会财务账户。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先行部署实施;第二步,2005年上半年,基本实现运作机制的“民间化”,按有关法律规定完成市级行业协会的变更登记;第三步,自2005年下半年起,用2-3年时间,基本形成一支“民间化”的、按市场经济规则和国际惯例运作的行业协会群体。
        据调查,截至今年9月底,深圳市依法由本市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自愿组成的、非营利自律性、具有产业性质的经济类行业协会146家,涵盖三次产业。其中,约20%功能发挥到位,运作规范,有的已成为“品牌协会”;约40%运作较正常,普遍得到会员企业的认可;约40%则较差,运作不太理想,有的甚至难以为继。
        市行业协会服务署署长葛明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深圳市经济类行业协会中约有1/3的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以上职务由党政和其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兼任。在深圳市行业协会发展的初期阶段,这些公职人员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有力促进了深圳市行业协会的发展。但现阶段,这一现象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符合国际惯例。另外,由于历史原因,深圳市相当部分行业协会存在由国家机关部门根据需要自上而下设立;部分行业协会业务和经费依赖原主管部门,存在与主管部门合署办公、财务“一本账”、资产界定不清的现象;部门向行业协会转移和委托职能的方式不规范,缺乏评估与监督机制等问题。由此带来的弊端阻碍了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民间化”改革工作刻不容缓。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市行业协会服务署经过广泛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形成了《深圳市行业协会民间化工作实施方案》。
        行业协会“民间化”后的管理问题,目前国内尚无可资借鉴的经验,在立法方面也几乎是空白。为此,深圳市已经启动了行业协会的立法工作,目前正由市法制办牵头,研究1999年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修改的有关问题。其中,《深圳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有望于明年初出台,将对行业协会设立、职能、组织架构、内部运作管理与政府关系等以政府规章形式进行界定。
        为帮助部分“断奶”的行业协会真正获得生存和发展,深圳市正在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以积极稳妥地推进“民间化”工作,妥善处理好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深圳市将通过建立行业协会信息化公共平台提供服务;通过培训培养行业协会专业人才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行业协会承接和行使政府部门转移与委托的有关职能,扶持行业协会成长等。明年深圳市还计划建立行业协会综合评价体系,将行业协会分成ABCD级,并通过年审等形式形成协会的退出机制,释放资源,创造一个有利于行业协会发展的空间,真正形成一个政府、协会、企业三足“稳定”的结构体系,推动深圳市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