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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拿资助,光明新区再放大招!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 2018-03-25人气:674

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知识产权、质量认证、品牌、标准化战略实施细则》(附件1)有关要求,光明新区质量强区(打造深圳标准)办决定开展2018年上半年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知识产权、质量认证、品牌、标准化战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资料要求

1  申报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知识产权、质量认证、品牌、标准化战略项目的要求和提交资料详见《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知识产权、质量、品牌、标准化战略实施细则》(附件1),包含申报表、项目汇总表及相关证实性材料。

2  申报表(附件3)及相关证实性材料需提交纸质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并提交项目汇总表(附件4)的电子版,同时,提交申报表(含企业简介)、相关证实性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版。

3  其他办理条件详见申报指南(附件2)。

二、受理项目要求

1  所有项目(持续有效5年以上发明专利项目除外)获证(奖)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且未受过光明新区管委会以及深圳市其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资助或奖励。

2  PCT专利项目获证时间以“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上“收到日”为准。国内发明专利获证时间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3  申请持续有效5年以上发明专利项目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应为2012年12月31日以前。

以上时间包含当天。

三、受理时间

自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5月11日每周四、周五(其余时间不单独受理)。

四、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受理地点: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碧眼路4号光明市场监管大楼509室

咨询电话:88211093/88211092。

五、资助对象

1  对品牌创建项目(包括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深圳知名品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广东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进行扶持。

2  对获得国家、省、市和新区质量奖以及通过新区质量强区办验收的卓越绩效试点工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其他组织(以下一律简称企业)进行扶持。

3  对实施标准化战略项目(包括承担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机构、标准研制项目、企业标准联盟机制培育、国外技术贸易措施研究项目、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和认证)进行扶持。

4  对获得符合“走出去”战略的各种国际认证证书[美国、欧盟国家食品卫生注册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 医疗器械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ACCP(GB/T22000、ISO22000 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0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IT 服务业管理体系认证、ISO/TS16949 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TL9000电讯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AS9100 航空航天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SA8000 社会责任体系认证、其他重要国际认证]的企业给予扶持。

5  对将总部设立在新区的认证机构给予扶持。

6  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项目(包括获得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奖、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版权金奖、中国商标金奖、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持续有效5 年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提交PCT 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项目、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的企业、贯标辅导机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贷、知识产权维权)进行扶持。

7  对获得计量保证体系确认的企业给予扶持。

8  其他经新区管委会批准的知识产权、质量认证、品牌、标准化战略重大扶持事项。

附件:

1.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知识产权、质量认证、品牌、标准化战略实施细则

2.申报指南

3.申报表

4.项目汇总表

5.专利权权属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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