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18年度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本年度第一批开展申报受理的扶持措施如下:
以上扶持措施具体申报条件、资助标准、申报材料、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13。
经济促进局将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后续批次以及其他项目的受理工作,敬请留意经济促进局网站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