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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利好!“四个千亿”“四个计划”“三个机制”“两个平台”——深圳大手笔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 2018-12-08人气:58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更大力度、更优政策、更好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深圳市政府制定了《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于12月4日正式印发。

五条措施

一是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从落实税收优惠、降低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加大工会费返还、降低用房用地成本、清理供电加价、整治“二房东”等方面为企业降负减成本。

二是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从扩大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推动小微企业还本续贷无缝对接、完善考核机制、加强民营企业发债支持等方面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三是建立长效平稳发展机制。在缓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工作基础上,扩大基金规模,将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加强民营企业重大危机及民营企业家市外纠纷应急协调处理。

四是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对民营企业实施梯度培育,加大对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的引进、培育和支持力度,支持百强企业符合产业导向的重大项目在我市投产落地,促进重点民营企业扎根深圳,推动民营企业上云。

五是优化政策执行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公平竞争权利,完善行政执法,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民营企业历史问题,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四个千亿

一是减负降成本1000亿元以上。贯彻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在降低税费、用地成本、用电成本、物流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等基础上,提出新增“三降一缓一返还”,即至2019年底阶段性降低企业医疗保险费率1个百分点,降低失业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降低工伤保险费率30%;亏损满1年的民营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可以申请缓交住房公积金;提高工会费对小微企业工会的返还比例,由60%提高到70%。通过以上各项措施,实现2018年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超过1000亿元。

二是实现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以上。将“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由20亿元扩大到50亿元,覆盖对象由中小微企业扩大至非法人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资金池资金对银行机构为我市上述经济主体放贷形成的不良贷款总体按30%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提高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容忍度,撬动新增银行信贷规模1000亿元以上,有效缓解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微企业规范经营、健康发展。

三是实现新增民营企业发债1000亿元以上。用好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参照央行信用背书中债增模式,安排100亿元发债增信资金,为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增信资金支持,建立多方风险分担机制,增强投资者对担保债券的信心,降低民营企业债券发售难度和发行成本,推动新增民营企业发债1000亿元以上,帮助我市更多民营企业通过发债融资。

四是设立总规模1000亿元的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我市前不久及时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上市公司稳健发展的若干措施》,安排150亿元,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通过债权(100亿元)、股权(50亿元放大至200亿元规模的基金)两种方式缓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截至11月2日,共已决策为25家上市公司提供股权、债权流动性支持,为进一步加大民营企业纾困力度,《若干措施》提出由市政府安排一定资金出资引导,通过制定让利措施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组建总规模1000亿元的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重点用于解决我市优质民营上市企业大股东股票质押风险、优质上市公司流动性紧缺问题、以及对发展前景较好的民营企业进行必要的救助或资金支持。

四个计划

一是百千万培育计划。我市民营企业量大面广,既有“顶天立地”的大企业,也有“铺天盖地”的小微企业,不同规模企业之间服务需求差异巨大,要切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必须细化政策,对不同群体的企业制定针对性的扶持措施。为此,《若干措施》提出对民营企业实施梯度培育:第一,2018年完成“小升规”工业企业1000家,对首次升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第二,以市场化择优遴选机制为主,以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新三板企业、中小微基金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民营中小企业为基础,建立创新型高成长企业库,3年内实现入库企业10000家,给予重点培育、优先扶持,力争培育出一批上市企业、领军骨干企业;第三,认定100家民营领军骨干企业,在用地和重大项目上给予保障,力争培育若干中国民营500强和世界500强企业。

二是百强企业稳增长行动计划。本计划旨在把我市市、区百强企业符合产业导向的投资项目留在我市。及时了解掌握百强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投资计划,根据其发展需求合理配置资源,给予优先保障,支持其符合产业导向的重大项目在我市投资扩产,为全市产业及工业投资增长提供支撑。

三是优质企业扎根行动计划。我市上市公司众多,但产业空间瓶颈十分突出。为此,《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建设上市企业总部大厦,并由各区政府优先通过牵头建设上市企业联合总部大厦等方式,解决辖区上市企业总部空间问题,一定时间内解决不了的,由市政府统筹协调解决,为包括上市企业在内的优质企业扎根我市留足空间。

四是中小微企业上云计划。按照工信部今年出台的《推动企业上云实施指南》的要求,积极推动我市中小微企业上云。通过“政府补贴、平台让利、企业团购”,降低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本,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争取到2020年实现上云企业达到10万家。

三个机制

一是建立民营企业重大危机预警救助机制。对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危及企业生存发展的突发性重大事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相关部门要及时介入,积极协调处理,帮助企业化解危机,努力维护企业正常经营。

二是建立我市民营企业家市外纠纷应急协调处理机制。近年,我市民营企业与外地企业或机构发生经济纠纷、被外地公检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时有发生。《若干措施》提出完善协调处理机制,在不干预司法的前提下,对于市外执法机构对我市企业进行执法的,我市公安部门要建立备案协查制度,及时掌握情况,积极介入协调处理,保护本地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

三是建立民营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工作服务机制。在遵守WTO等多边及双边贸易规则的前提下,建立企业海外涉及重大诉讼案件的报备制度和合规管理协调制度,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合规管理体系。

两个平台

一是开通企业投诉受理平台。按照全面实施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对民营和国有经济一视同仁。对在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质标准等方面,违规设置歧视性、排斥性、限制性条款的,按照坚持竞争中性原则,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针对不规范执法行为,通过投诉受理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维权渠道。

二是设立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存在着政策落地难、信息不对称、宣传不到位等问题,企业获得感不强。为此,本措施提出设立企业综合服务机构,集政策咨询解读、企业诉求疏解和代办服务等功能为一体,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同时,加大对已出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督查力度,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为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点赞!愿深圳民营企业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中更好更快发展!


来源:深圳公平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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