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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政策解读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 2019-10-21人气: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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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9〕137号),深圳市商务局已开展2019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事项申报受理工作。

具体组织开展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助事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扶持事项、进口贴息事项、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活动事项、服务贸易事项、对外投资合作资助事项及地方配套等支持事项。

Q:此专项资金扶持的依据是?

A:各事项严格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使用。

Q:有哪些项目已经完成申报受理?

A: 进口贴息事项已于2019年7月25日完成受理。

Q:建议钟表企业可申报项目有哪些?

A: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助事项,包括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及资质认证,参加国际性展会等。

Q:上述所说项目申报的受理地点及时间?

A: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9年10月23日-11月20日17时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10月23日-11月25日17时

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填报,并向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亮点:第二届进口博览会期间举办的各类活动给予单家申请单位不超过100万元的资助。实际发生的场地租赁费用、场地布置费用、设备租赁费用、翻译费用、会议服务费用(按不超过活动结算总费用的5%计算)、宣传推广费用(线下媒体宣传、线上平台宣传、户外广告宣传、视频制作以及资料印刷费用)等费用给予100%的支持。采取事前申报,事后审计方式。

原文链接:http://commerce.sz.gov.cn/xxgk/qt/tzgg_1/201910/t20191015_18324068.htm


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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