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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奖励计划操作规程》解读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 2019-11-11人气:500

政策出台背景:进一步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加大产业链薄弱环节招商力度,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和市投资推广部门会同相关产业部门加大产业链薄弱环节招商力度,对属于产业链薄弱环节且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重大项目落户本市,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为加大产业链薄弱环节招商力度,原市投资推广署据此制定了《操作规程》,每年对15个符合条件的项目各给予300万元奖励,年度资金总额共计4500万元。

Q:本操作规程的制定依据是?

A: (一)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二)《<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经贸信息综合字〔2016〕149号)。

Q:本操作规程的奖励对象是?

A: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不属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Q:想取得奖励,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1.项目的实施地、资金投向均在深圳市;

2.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的鼓励发展类;

3.《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实施之日(2016年3月23日)后开始建设;

4.自2016年3月23日至申报截止日,投资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包括实际已支出的固定资产投资、研发费用、无形资产投资、流动资金);

5.同一项目或同一投入不得重复申报市级财政资金相关奖励(由市级财政性资金的补贴或资助等均等同于奖励)。

Q:钟表是否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的产业?

A:是的,属于。C2优势传统产业C202高附加价值的品牌钟表、精密钟表和时尚钟表,高品质钟表机芯、电波钟等新型钟表,特种金属材料等新型材料和精密加工。

Q:违反哪些条件企业不得申报或已申报将收回资金?

A:1.申报单位近两年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单位被纳入政府违规失信监督管理平台或被相关部门列入违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3.同一项目多头申报或与已获我市市级财政性资金奖励的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投入存在重复;

4.已获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奖励的项目验收不合格未满3年或项目逾期未申请验收达1年以上;

5.申报单位实际情况与项目申报承诺书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

Q:项目投资额计算日期是什么时候?

A:起始日期为项目建设开始首笔投资额发生日期,不得早于2016年3月23日;截止日期为企业申报之日。通过评审择优事后奖励。

亮点:本规程研发费用中的无形资产投资构成包括软件、专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的实际成本。


素材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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